根據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》(教民廳[2019]11號)文件規定,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(或四方)定向培養協議書。 現將有關定向協議書的簽訂事項公布如下:
一、簽訂定向協議書時間和地點
(一)辦理時間:2020年6月1日—10月30日,工作日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。法定節假日不辦公。
(二)辦理地點: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(地址:廣西南寧市青秀區竹溪大道69號廣西教育廳辦公樓517室,電話:0771-5815416)。
二、簽訂定向協議書流程
(一)非在職考生:首先與招生單位簽訂,再與廣西教育廳簽訂;
(二)在職考生:首先與招生單位簽訂,再與所在單位簽訂,最后與廣西教育廳簽訂。
注:詳見《教育部辦公廳下達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》(教民廳〔2019〕11號):第三條考試錄取中第一項。
三、簽訂定向協議書所需材料
(一)非在職考生(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)須提供以下材料:
1. “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”一式四份(加蓋培養單位公章,要求A4紙雙面打印);
2. 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;
3.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;
4.如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“授權委托書”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。
(二)在職考生(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)須提供以下材料:
1.“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”一式五份(定向協議書要求A4紙正反面雙面打印);
2.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;
3.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;
4.如委托他人簽訂定向協議,需提供“ 授權委托書 ”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根據規定,我廳按照教民廳〔2019〕11號文附件3的協議書模板簽訂協議,不得擅自增加、刪減、改變條款內容,請考生對照模板檢查協議書是否符合規定。
(二)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辦理定向協議書簽訂事宜。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,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,但必須提供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,其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(委托書示范文本附后)。考生和被委托人應對所委托行為的合法性、真實性或者由此出現的差錯負責。
(三)定向協議書簽訂后,協議各方分別按要求保存定向協議書原件一份,一份存入考生檔案。考生負責將定向協議書原件送到各協議方。
(四)考生簽訂三方(或四方)定向培養協議書后,須及時將簽訂完整的定向培養協議書上傳到“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”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平臺。具體上傳流程:將各方蓋章完畢的定向培養協議書掃描成PDF——登錄廣西“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”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平臺(http://124.227.108.131:9070/bkController.do?index)——申請簽訂協議——選擇文件——上傳掃描成PDF的定向培養協議書。
※ “定向協議書”下載
服務熱線
0771-5320962、5320845